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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增(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收入确认原则)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影响

1、理论上,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有可能会下降,也有专家论证认为,由于材料、设备抵扣的原因,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负必然下降。

2、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其能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和漏税现象,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3、由于企业购进的机械设备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利于企业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减少作业人员的人工费用,为企业更新设备,扩大运营规模提供了有力条件,同时机械作业水平的提高能够减少施工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二)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率 由于建筑业企业征收营业税时,购买的原材料、原有机械设备折旧、新购机械设备折旧都是含税的,这部分都计入了成本,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润。

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上述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项目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正面回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分析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预缴增值税和增值税纳税义务是两回事。

建筑服务企业需要清楚预收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合规地缴纳税款。根据合同条款确定竣工日期是企业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关键。同时,企业还需要注意工程变更、预收款退回等情况对纳税义务的影响,以确保既合规又合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确定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得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工程造价时,施工单位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

1、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小规模交3%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11%的增值税。而且年收入在500万以上的国家税务局会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这个年收入是指年累计12个月收入在500万以上,不是指从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个自然年份算的。

2、即“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与建筑企业自身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而产生不同的影响。 对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而言,按“营改增”前的含税价测算,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扣除额达到收入的91%才能与“营改增”前营业税税负持平。

3、而对于一般纳税人,税率虽然提升,但营改增后小到一包水泥、一根钢筋、简易工棚,大到施工机械取得的进项都能用来抵扣,实际税负很有可能是降低的。

4、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施工服务,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营改增”政策能有效解决我国建筑企业重复纳税问题,其在购进原材料、建筑装置时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能够被抵扣。

5、即增值率超过239%(可抵扣率低于70.61%)时,小规模纳税人合适,否则,一般纳税人合适。税收筹划增值率超过239%时营改增项目投资新成立小规模企业比较合算。但是建筑企业在确定纳税人资格时也要考虑下列因素来决定是否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6、的规定,建筑安装业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只征收营业税,不征税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增值税纳税人,按照应税销售额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没有划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说法,所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只能说是营业税纳税人。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会计核算成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建筑业企业成本核算要点 有关科目设置 工程结算此科目可以掌握工程总体结算额,并将资金流和成本流分开,以业主签字确认的月结算单作为应收账款入账依据,可以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同时也不会因应收账款的变动,反复调整收入和成本。

2、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本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3、财务核算方式改变增加财务管理难度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是异地施工,改征增值税后,税收在项目所在地进行,这会大幅度增加企业本部的财务人员业务量;而且这过程中还涉及相关资料的往来传递、审核手机,也将增大企业的管理成本。

4、建筑企业的成本核算内容较多,主要有材料、人员成本费用的核算。而且成本核算需要十分具体。以建筑材料为例,所有施工中的材料费用都需要计算,而在人员方面,营改增下是否需要进行人工费增值税增收,也是一个问题。

5、为了详细核算企业应交纳增值税的计算和解缴、抵扣等情况,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6、建筑行业工程施工项目有三个阶段:准备期、施工期、结算期。


发布时间: 202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