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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建筑施工企业优先(建设施工优先债权)

 

建筑工程价款和购房者的债权哪个优先?

欠工程款与欠购房人房款,两者的债权,在法律上并无孰先孰后、孰轻孰重的排序。倒是债务人欠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款、欠国家的税款,放在最优先偿还地位。

法律分析:可以优先受偿。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建筑工程承包人比抵押和其它债权优先获得赔偿,但有一种例外是,购房人交付了购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购房人可以比工程承包人优先获得赔偿。

物权要大于债权,债权与债权相当,自物权大于他物权。工程价款是债权、抵押权是他物权、安置补偿费也属于债权,购房人的权利不好说,如果只交了定金,应当是债权;如果签订购房合同并已经生效,应当属于自物权。我的排序为:购房人权利抵押权(安置补偿费=工程价款)。

法律分析:开发商进入破产清算,与购房者切身相关的是优先债权的范围问题。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等方面的工程合同,优先权范围包括工程款、材料款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其他费用。在建设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等方面的工程合同中,由于业主为获得工程质量保障而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因此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业主有权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根据查询找法网得知,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如果经承包人催告后,发包人逾期不付工程款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本次《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与民法典相配套,做了修订。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注:原相关规定为六个月)优先受偿权期限延长,施工企业重大利好。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什么

建设工程优先权范围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优先权的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督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付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

建筑工程款的优先权包括: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时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条件;建设工程进度款不受优先受偿权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如何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1、法律客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计算。

2、法律主观:破产企业工程款优先。发包单位破产后,工程款属于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于其他的债权受偿。即便是企业破产,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属于法定的权利,只要承包人主张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优先受偿权。在破产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优先偿还工程款。

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需要承包人先行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试论施工企业应运用好优先受偿权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需要承包人先行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因此从权利位阶上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高于抵押权,但不高于买受人期待权,位阶高的权利优先于位阶低的权利优先得到保障。权利的主张与行使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对抗发包人,保障工程价款实现的有力的法律武器。

3、具体来说,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款:即实际施工付出的工程成本款项,是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核心范畴。在施工合同中,工程款一般约定分期支付。 材料款:即建造、安装、装饰等过程中需购买的原材料、设备、器具等,也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4、工程价格: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


发布时间: 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