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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防控疫情(建筑施工企业防控疫情措施)

 

建筑工地防疫措施

1、法律分析: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和安全生产体系。小组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县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补充小组成员名单。

2、组织措施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3、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定期(每周)消毒。5)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6)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4、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和安全生产体系。小组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县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补充小组成员名单。

5、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如下: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主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6、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工意见,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申请后,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施工场区的管理 ●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金华市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迅速开展全面摸排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情况,督促各在建施工项目对所有工程项目人员进行情况摸排统计,要通过国家政务服务中心“同行密接人员自查”小程序、“健康码”等方式,全面摸排人员行程。

年3月15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例(其中铜陵市铜官区1例,马鞍山市含山县1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马鞍山市当涂县2例、雨山区1例,宿州市泗县2例)。

金华市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公司企业疫情防控通知公告模板(篇一) 公司各单位: x月x日,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住房和城建建设部网站26日消息,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建筑工程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1、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2、有效落实各级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3、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3)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4、人防工程工作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部指挥,服从命令,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再次发生。

关于做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迅速开展全面摸排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情况,督促各在建施工项目对所有工程项目人员进行情况摸排统计,要通过国家政务服务中心“同行密接人员自查”小程序、“健康码”等方式,全面摸排人员行程。

本通知适用范围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开工及复工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各建筑业企业总部经营及返岗办公管理按照市人社局南宁市企业复工申报平台的有关要求执行。各县、城区、开发区住建局要会同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已复工建设工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各重点工程项目及其它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应按照《关于做好柳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6号)的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复工开工。各监理、检测、招标、造价咨询等生产服务企业也要按要求尽快组织复工开工。

为了确保各镇不发生疫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会议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 企业负责人要高度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企业管理。重新完善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的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配合镇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发布时间: 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