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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税法讲座(建筑施工企业税法讲座心得体会)

 

建筑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能否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1、关于“临时设施”能否一次性在税前扣除的问题,答案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属于收益性支出的临时设施费可以一次性扣除,而资本性支出则需分期扣除或分期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能一次性扣除。

2、关于“临时设施”的税前扣除问题,法规规定并不统一。如果企业未设立专门科目,临时设施可能被记入“长期待摊费用”或“固定资产”。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收益性支出,即使用寿命在12个月内的临时设施费用,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

3、解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除税收滞纳金以外,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其他性质滞纳金,如不属于行政罚款则可以从税前扣除。海关征收的滞报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和行政罚款,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可以从税前扣除。

4、由于施工企业在工地上修建临时建筑物,在工程完工后是要拆除的,因此,施工企业修建的临时建筑物不可以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只能通过“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和 “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来核算。

5、如工地收发室等。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一般由施工企业自行搭建,并由施工企业以临时设施包干费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收取费用。施工企业根据预算所列的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总和,按照各地区规定的临时设施费率计算费用金额,并入工程预算造价;收取的此项费用,由施工企业包干使用。

6、临时设施费具体包括以下费用: 搭建临时宿舍费用、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费用、建造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及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缘起向外50m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m内)围墙、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式起重机的基座(轨道)等费用。

施工企业营业税问题

1、营业税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是按营业税的7%(有些是5%和1%,是按所在地区不同而不同),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1%。所得税,个人承包工程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承包的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2、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应交营业税涉及建造合同的管理。这类合同通常涉及建造一项资产或与之相关的多项资产,收入确认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跨年度的长期工程,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已完工部分的收入;二是当年内完工的合同,于完工时确认收入;三是合同变更等追加收入,在确认补偿费用时确认收入。

3、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2)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款.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建筑施工企业预缴税费账务处理

1、应交税费——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预缴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已交税金)月末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无需做会计处理。

2、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完工程度来确认收入和成本,不论企业是否有开具发票。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有再外地发生应税事项时,需要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并在工程所在地预缴税金。对于建筑企业,如果有预收账款,需要预缴对应的税费。

3、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外地预缴增值税时,应使用以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分析建筑业指国民经济中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对原有建筑物进行维修活动的物质生产部门。

5、建筑行业会计做账流程:建筑企业的成本归集账务处理。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贷:应付账款。建筑企业与甲方办理结算工程款项账务处理。

6、借:应交税费一预缴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小规模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设置“应交税费一简易计税”科目:借:应交税费一简易计税,贷:银行存款。建筑施工类企业在外地有做工程时,需要先开具外经证,并在工程所在地预交税金。

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都是多少

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都是多少 就两个税率,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简易办法计税,则只能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开具的增值税发 票的 税率为11% , 征收率为3%。

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11%,征收率为3%。

法律主观:营改增后,建筑服务类开具的 工程款 发票和税率分以下两种: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法和 小规模纳税人 的, 增值税税率 3%,开具 增值税 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法的,增值税税率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在建筑工程税率是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如何加强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工作

1、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减轻税负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背景之下,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建筑公司采取的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征税方式。所以建议建筑公司应当与正规供应商进行合作,对于一些资质不正规,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可以减少业务往来的机会。

2、假设施工企业购入以上材料都能取得正规增值税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率为3%,而建筑业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1%,施工企业购入的以上材料必将增加8%的纳税成本,从而加大建筑业实际税负,挤占利润空间。

3、税收优惠调整:营改增后,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发生调整,建筑业需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调整税收筹划和经营模式。发票管理:营改增后,建筑业需要加强发票管理,确保开具、领用、使用和报销发票符合税务法规的规定,避免因为发票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4、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税收管理、财务状况、税负、收入确认以及税收筹划等方面。首先,税收管理变化显著,如纳税地点从应税劳务发生地调整为机构所在地,扣缴义务人由总承包变为一般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也发生了调整。这些变化使企业面临增值税申报、抵扣等方面的挑战。

5、二是对企业收入、利润带来的变化: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受到一些流通环节部分购置货物很难取得增值税税票和外协劳务成本及假发票等因素的影响,不能抵扣这部分增值税进项税额,出现企业多缴增值税的现象,企业的实现利润总额将有所下降。

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按税法规定,如何缴纳印花税,是按实际开票金额的次数...

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印花税=承包金额×0.3‰,立合同人各方纳税。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印花税=租赁金额×1‰,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立合同人各方纳税。

2、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3、是否存在不符合差额征税规定,而按照差额征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情形。1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义务的情形。

4、进入园区后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的90%返还奖励 年纳税额100万以下,支持75 年纳税额100万以上300万(含300万元)以下的,支持80 年纳税额300万以上,支持85 超级纳税大户、可一事一议 对于入住园区的企业,园区也可以提供以下支持政策。

5、建筑工程开标费用中的公证费 专家评审费 应该由甲方(招标人)承担。理由如下:按照《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规定》第三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 第十二条 第一项 建设管理费包括了: 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等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咨询费也就包括专家评审咨询费。

6、个人或者单位都可以作为出租人,出租房屋是要签订租赁合同的,是六个月以上的就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是要缴纳税费的,在我们谈到租金收入的时候,合同租金收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合同租金收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收入都是不含税的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