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侵权(建设工程施工侵权的赔偿主体)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受伤责任承担
1、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首先由承包单位承担安全责任。如果工程实行总承包,则由总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如果分包单位不服从导致安全事故,分包单位将承担主要责任。
2、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出现两人死亡的,安全责任应该由用工单位承担,司法实践中,工地上的农民工跟用工单位之间建立的大多都是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劳务关系中因工受伤的,用工方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侵权责任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3、工人受伤,包工头等实际施工方要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人受伤的,可以找施工方挂靠的公司或非法转包的承包人索赔。
4、施工现场人员受伤的,如果伤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如果是雇佣关系的,由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 施工现场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施工现场人员受伤的,如果伤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
借用公司资质应该承担的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出借资质的出借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损失的,出借企业要承担侵权责任。
当公司需要借用某种资质时,无论是直接借用人还是实际使用人,都需要共同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如果公司选择将自身的资质许可给他人使用,那么,借用人以及使用人也都必须要视为盟友,共同参与法律风险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公司借用资质的应当由实际施工人来承担,所以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责任等也应当由实际施工人来承担。建筑合同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来签订的,所以说虽然建筑合同的责任和风险是由挂靠单位承担,但实际上出借企业资质和营业执照的被挂靠企业才是施工合同的承包方。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1、【答案】:C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2、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负有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与施工场地相邻的建筑物。这些毗邻建筑物可能因施工活动而面临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甚至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3、【答案】:A 2022版教材P353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4、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5、【答案】:B 2021版教材P224/2020版教材P222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工地中午施工扰民可以投诉吗
工地中午施工扰民是可以投诉的。扰民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40分贝以上算扰民。早上6点到晚上22点,这期间大部分时间都是白天,车来车往的,噪音肯定有。所以,国家规定得相对宽松,50分贝以上才算扰民。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针对施工扰民问题,市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联系110报警服务台; 向12369环保热线举报。这些电话均可用于报告施工噪音扰民的情况。特别是12369环保热线,它主要处理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在内的环境污染问题。
白天施工噪音扰民处理方法如下:可以向物业或者环保局投诉。如果施工噪音是在早上7:00以前或者晚上10:00之后这个时间段所造成的,那么可以向物业投诉,如果物业投诉不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可以向环保局投诉。
建筑施工没有设置安全措施,会不会承担责任?
施工未设置安全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施工侵权责任是: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或者防护措施造成的施工事故,由施工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事故由管理人员赔偿,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建筑施工事故原因而定。
首先需要明确责任,对于施工单位在安全措施方面存在的不足,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工人在安全工作中的失误,应当进行适当的补救措施,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其次需要加强对工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对于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工地高空坠物,砸伤行人由谁负责?
那么发生高空抛物砸伤人的情况该如何赔偿呢?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如何计算?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
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开始向上发展,这就导致了高空坠物发生的几率大大增加。
高空抛物、坠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 2024-07-23